標題: (118) “法律高于一切”?無耻!
無頭像
匿名
該用戶匿名發帖 發表於 2016-11-13 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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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漢族博士后教你看世界(118): “法律高于一切”?無耻!

  还有犹太法律的问题,在当今世界啊,你到国外看一看,没有宣扬“法律高于一切的”,很多欧美国家实行陪审团制度,讲究的是“人性高于一切”,只要法律违背了人性,陪审团随时可以修改法律,超越法律作出決定。什么法律不完善呀,其实都是借口。

  哥德爾不完备性定理从数学角度证明了永远不会有一个完善的法律,永远都不会有一个完善的法律,这一切,都必须用人性才能解決,不能用法律,所以,欧美国家很早就放弃了寻找一个完善的法律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