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53) 1.《史记》记载的不是坑儒而是坑方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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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用戶匿名發帖 發表於 2016-11-12 0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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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漢族博士后教你看世界(53)

1.《史记》记载的不是坑儒而是坑方士
  
疑点1:坑儒事件中被害者称谓的变化

  坑儒事件,起源于方士们为秦始皇寻找仙人仙药,因此获罪被处罚者,应当是方士。方士,又称方术之士,这里的方士,是指求仙炼丹追求长生不老之术的术士,他们在思想的流派上与道家比较接近。(14)但是,在秦始皇大怒的谴责中,被谴责的对象由方士变成了“文学方术士”。“方术士”,就是方士。“文学”,就是文学之士,可以泛称博学善文的人,也可以用来指称儒学之士。(15)不过,这里提到的文学,没有一个有真名实姓,都是含含混混,一笔带过的。(16)

  进而,到了这段文字的下半段,文学方术士被变更成了“诸生”。诸的意義是多,生的意義是学者、学生,诸生的字面意義,是多位学者、学生,独尊儒术以后,往往用来指学习经书的儒生。以“诸生”取代“文学方术士”,使被害者的身份模糊,淡化了方士,強化了文学,当然,这种浓淡之间的人为涂抹,毕竟还是有些偷偷摸摸,是在隐晦处进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