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關於法輪大法在常人社會中定義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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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該用戶匿名發帖 發表於 2018-4-30 1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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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法輪大法在常人社會中定義問題


      沒有任何一個宗教在初期他們的師父傳道時說自己是宗教,但是在常人的社會形式中卻統統歸為宗教。因此人類社會中為了符合常人法律,可以用宗教註冊,可以承認常人的定義為宗教團體。

李洪志
2018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