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214、司马迁编造陈胜吴廣是农民起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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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用戶匿名發帖 發表於 2017-1-4 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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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4、司马迁编造陈胜吴廣是农民起義

在先前我们所接受的历史知识中,依照司马迁在《史记·陈涉世家》中的记述,都把陈胜、吴廣在大泽乡的行动,称之为我国历史上的第一次“农民起義”。并将紧随他俩之后出现的动乱局面,说成是“天下云集,四方会应”;比喻为“星星之火,点燃了秦始皇因推行暴政,而遍布于全国的干柴”。终于使秦王朝的大廈,在秦始皇完成国家统一的十五年后,蹋下来了!

虽然陈胜、吴廣都没能活到咸阳换旗的那一天。但是,由于他俩在中原大地上,率先竖起了第一面反秦大旗,在亡秦的斗争中“功不可没”,司马迁还是在《史记》中,按记史立传的第二类标准,为他俩撰写了一篇《陈涉世家》,以使他俩的“功勋”传之千古(司马迁在《史记》中,分三类为秦末风云人物立传:第一类为“本纪”,如秦始皇本纪、高祖本纪……;第二类为“世家”如:萧相国世家、曹相国世家!第三类为“列传”,如:吕不韦列传、淮阴侯列传……;

    然而,陈胜、吴廣在大泽乡的行动決非“农民起義”!
    此说的依据,我们完全可以从 “云遮雾障的起步之谜”,“不合情理的起義过程”,“野心勃勃的起義纲领”,“逆流而动的反秦联盟”等四重迷雾中查找出来。


1。陈胜、吴廣一行,由河南赴渔阳戍边,卻走到大泽乡去了,大方向全错!

司马迁在《史记·陈涉世家》中告诉我们:

    “陈胜者,阳城人也,字涉;吴廣者,阳夏人也,字叔……二世元年七月,发闾左适戍渔阳,九百人屯大泽乡。陈胜、吴廣皆次当行,为屯长。会天大雨,道不通,度已失期。失期,法皆斩。陈胜、吴廣乃谋曰:“今亡亦死 举大计亦死,等死死国可乎?”陈胜曰:“天下苦秦久矣。吾闻二世,少子也,不当立,当立者乃公子扶苏。扶苏以数谏故,上使外将兵。今或闻無罪,二世杀之。百姓多闻其贤,未知其死也。项燕为楚将,数有功爱士卒,楚人怜之。或以为死,或以为亡。今诚以吾众乍自称公子扶苏、项燕,为天下唱,宜多应者”。吴廣以为然。乃行卜。”

    在以上二百四十字的文章中,司马迁除写明了陈胜、吴廣分别是阳城人和阳夏人外,还写明了他们是被征派,前往渔阳戍边的贫苦农民。他们一行共九百人,离家出发到达大泽乡后,因遇到天降大雨,路已不通,按规定的日期已经不可能赶到渔阳报到!然而秦朝的法律森严,超过了规定的时间就要杀头……于是,在去也是死,不去说不定还有一线生机的情況下,他们的“起義”既顺理成章,也令人十分同情地爆发了!

然而,经众多专家考证:(参阅附图一)当年的阳城,是今天的登封;当年的阳夏,是今天的太康。登封和太康都位于河南省中部;而当年的渔阳郡,卻位于北京市东北的密云县;大泽乡则位于安徽省宿州市东南的西寺坡。参照这张地图,从渔阳郡和大泽乡的地理区位完全不对上,大家一看问题就已经十分清楚。

也就是说陈胜、吴廣一行,如果确系由河南赴渔阳戍边的农民,他们动身后就应该一直往北走才对,可他们怎么会抬腿的第一步,就把大方向完全搞错,走到位于河南省东边的大泽乡去了(大泽乡今名“西寺坡”)?!面对如此之大的方向性错误,一定有读者会问:《史记·陈涉世家》中写的“大泽乡”,一定在陈胜、吴廣北进的路线上,而不是在河南东边的安徽省,只不过现在不叫大泽乡而已!

以治学严谨称道于世的司马迁,怎么可能会在如此重大的问题上,把方向给弄错了呢?!对此,笔者可以负责地告诉大家:我的这一发现,不仅有众多名家的专著及上海辞书出版社的《辞海》佐证——大泽乡就在安徽!更还有福建省地图出版社新近出版的《中国司机地图册》佐证。在这本制作精美的工具书中,在标示著西寺坡的旁边,还醒目地标注著“陈胜、吴廣起義旧地”八个红字!此外还可以从各大网站的旅游资料中查找出来。所以说大泽乡就在安徽省的西寺坡,应该是没错的!

接下来可能又有读者提问:既然在许多专著中,都已经指出大泽乡在安徽;地图上也已经明确标示:陈胜、吴廣的“起義旧地”也在安徽!可为什么我们过去从没听说过,大泽乡与渔阳郡的方向完全不对呀?陈胜、吴廣本该往北去渔阳戍边,他们怎么会跑到东边的大泽乡去了呢?!对此,笔者的看法是:正是由于司马迁治学严谨,他把陈胜、吴廣的“起義”,既写得气势激昂,更使人十分同情。因此,使众多专家和地图出版社、辞书出版社,都把渔阳郡和大泽乡的地理区位完全不对的矛盾,因为没有参照地图而忽略了。

更为严重的是此一疏忽的时间,竟长达二千多年之久,以至使我们从来都不知道,天下竟然会有如此怪事!

《史记》在这里究竟向我们掩藏了什么?

更何況从河南中部至大泽乡,行程当在400公里以上。在道路落后,几乎全靠步行的条件下,九百贫苦农民,真就这么傻吗?从这一点我们还可以判断出,所谓“九百农民”赴渔阳戍边一说,应该也是假的!

按照《史记》的记述,陈胜、吴廣到达大泽乡后,是遇到了不可抗拒的天降大雨,在路已不通的情況下,才無奈地停了下来。试问:如果天不降大雨,他们还要“走”到哪儿去?莫非是真要穿过安徽,一直走到东边的大海里去不成?对于这个涉及到事件本质的关键问题,笔者认为即便司马迁在世,他对自己的此一疏漏,也是不可能自圆其说的。

否则的话我们可以假定,诸位都是司马迁,您拿什么来解释:陈胜、吴廣不往北走没错!您又怎么来回答:陈胜、吴廣往东走是对的!莫非渔阳郡不是在北京市东北的密云县,而是在河南省的东边不成?!九百人的队伍,而且还是由郡、县组织去完成国家任务的队伍,还出现如此之大的,几乎是相互垂直的方向性错误,诸位能相信吗?!

除了大方向不对外,《史记·陈涉世家》中还把陈胜、吴廣的身份写明为“屯长”,以及他俩所带的九百人都是贫苦农民,也是经不起推敲的。因为九百名青壮农民,即便在今天,也要来自一片很大的地区。按秦朝的行政隸属,国都咸阳之下分设郡、县、乡、亭四级。其中的郡、县两级为地方行政组织;乡、亭两级为基层行政组织。“屯长”仅是一个职、权都很小的,只能管二十五户农民的一般首领。若無特殊背景,总领九百名青壮的擔子,怎么会落在住地相差250公里以上,行政隸属也各不相同,职权也仅为“屯长”的他俩身上。

据此,我们又可以得出结论:由于陈胜、吴廣所隸属的郡、县、乡、亭各不相同,即便同时动身赴渔阳戍边,他们所走的路线,也应该是各不相同的。怎么会都同时往东,全“错”到大泽乡去了呢?!以此为据,我们还可以推断:他俩所带的九百人,決不是一支都走错了路的“农民队伍”,而应该是一支训练有素的正规秦军,他俩的身份也绝不会是“屯长”。

此外,即便按《史记·陈涉世家》中的记述,陈胜、吴廣的“起義”,本当是一桩天降大雨引发的偶然事件。但是就在上述文章中,司马迁还借陈胜之口,激愤地说过一句分量极重的,实质是鼓动反叛的纲领性名言——“天下苦秦久矣”。为此一突发事件,作了決非偶然的精心铺垫。

据史料,战国时期的阳城、阳夏皆为楚国属地。陈胜、吴廣都生于楚国,长于楚国,华夏一统前根本不存在“苦秦”的问题,更何況还是“久矣” !司马迁借为陈胜立传之机,将陈胜、吴廣的“反叛”,与“天下苦秦久矣”联系起来,意在将此一突发事件,说成是秦始皇推行“暴政”的必然结果,也是说不过去的。

司马迁清楚地知道,在秦末的“农民起義”中,如果不把陈胜、吴廣的反叛,杜撰为“被迫無奈”而造反起義,是“天下苦秦久矣”的必然。那么,其他人的造反——特别是刘邦、项羽、彭越、英布……的造反,还有何“義”字可言呢!

按照司马迁的记录,陈胜、吴廣到达大泽乡后,考虑到已不能按期赶到渔阳戍边,在超过了规定时间,就要杀头的沉重压力下,他们的“起義”便顺理成章地爆发了!对于这樣一个被司马迁误记于《史记·秦始皇本纪》中,迫使后人不信也得信的问题,随著一九七五年十二月,我国的考古工作者在湖北省云夢县发掘的竹简出土,真相终于大白了。

按照竹简上的记录,秦始皇时代对失期徭役的处罚是:迟到一二天不作处理,三天到五天才斥责……根本没有“失期,法皆斩”的规定。然而,不少专著根据司马迁在《史记·秦始皇本纪》中,关于胡亥即位二世皇帝后,曾有过修改刑律的记述,断定胡亥为了享乐,曾将刑律修改得十分残酷。把秦始皇时代的徭役失期当“罚”,不顾人民死活地修改为:徭役失期当“斩”。正是此一字之差,终于逼反了陈胜、吴廣……

对此,我们先且不说,认定胡亥将刑律修改得十分荒谬,十分残酷,至今仍無实证;退一万步说,即使胡亥真的将徭役失期当“罚”,惨無人道地修改为徭役失期当“斩”;陈胜、吴廣也真是农民。那么,在明知超过了规定的时间,就要杀头的“酷法”面前,陈胜、吴廣和他俩所带的九百人,还敢把前往渔阳的大方向完全弄错,并一直错到400公里以外的大泽乡去吗?!

更何況从陈胜的一句“天下苦秦久矣”的“久”字中,我们还可以清晰地判断出,他们的反叛矛头并非是对准最该谴责的胡亥,而是直接对准著:荡平诸候,摒弃分封,坚決实行郡县之治的秦始皇……   

综上所述,在拨开陈胜、吴廣的“起步”之谜;“屯长”之谜;变“偶然事件”为“必然事件”之谜;以及与胡亥修改刑律有关等四重迷雾之后。特别是准确地落实了渔阳郡和大泽乡的地理区位,完全不对之后,在有地图参照的情況下,我想诸位也一定和我一樣:终于看出了把所谓“陈胜、吴廣在泽乡的叛乱,说成是闾左农民被迫無奈的義愤之举的说法,显然是不对的”。然而这只是断定,陈胜、吴廣決非“农民起義”的诸多论据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