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84、 蚩尤是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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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用戶匿名發帖 發表於 2016-12-29 0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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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 蚩尤是女的?

编者按:

今天我们刊登了麻榮远先生的《蚩尤、饕餮和三苗》这篇文章。这是作者在去年全国蚩尤文化研讨会上提交的的一篇学术论文。作者充分阐述了自己的见解,与学术界交换意见,从多角度上论述蚩尤文化的 深厚意義,供廣大网友们参考。

关键词:蚩尤、饕餮、阿仆头炭、媸酓、三苗、有苗、苗民

说古代的三苗、有苗、苗民和当今的苗族是一脉相承的同一民族群体,蚩尤是苗族的英雄祖先,無论东部苗族还是中部、西部苗族都没有意见,是一致的。但是历史上的是与非并不是大家都没意见就成立,大家都有意见就不成立那么简单。也不是所谓专家学者们能不能达成共识那么容易。蚩尤、苗民与后世苗族的关系问题是中国古史的一大悬案,绕过这个问题中国上古史就不可能讲清楚,而且从当前国内民族关系乃至与部分邻国的关系看,厘清此一问题不仅有其必要性还有其紧迫性。


一.古代三苗、有苗、苗民与后世的苗族是一脉相承的同一民族群体

“古代三苗、有苗、苗民与后世的苗族是一脉相承的同一民族群体”(所谓“后世的苗族”也就是现在的苗族),许多苗族同胞都认为是理所当然、無需证明就成立的。其实不然。不错,《尚书·吕刑》确实写了“蚩尤惟始作乱,延及平民…苗民弗用灵,制以刑,惟作五虐之刑曰法”这樣的话。这也的确是一项非常重要的记敘,是蚩尤和苗族之间关系的最有力、最直接的证词。但这还不夠。苗族自认古书上的苗民、三苗、有苗理所当然就是当今苗族的先人是一回事,在学术上科学地论定苗民、三苗、有苗就是当今苗族的先人又是另外一回事。前些年有两个日本教授不就写书指责一位南京大屠杀的幸存者和受害者是冒名顶替的吗?从受害当事人的角度看,我就是我,不需要任何人来证明。但为了搜集这位当事人就是当年的受害者和幸存者的确切证据,律师团不得不大费周折,否则官司就可能败诉。这个比喻也许不夠恰当,但道理是一樣的。人们会问(苗族的有识者也应该自问):现今的苗族和《吕刑》中那个据说已被“遏绝”的苗民真的是从古到今一脉相承的连续族群吗?这一点并不是不可质疑的。上个世纪早期,著名国学大师章炳麟在其《检论序种姓》中就曾说“今之苗,古之髳也,与三苗异”。到了九十年代初有人又在权威报上著文大骂“四凶小人之一的三苗就是饕餮者的鼻祖…”引起各地苗族人士的愤慨。当时有大员又出来说,官方并没有做出过苗族来自古代三苗的结论呀。言下之意就是骂骂也無妨。接下来,1997至于1999年,先后又有以丑诋蚩尤为能事的电视连续剧《炎黄二帝》和《釜山大结盟》在本来应把民族团结视同生命的中央一台和湖南台播映。就是在苗族中也有个别人士不承认今苗就是古苗的延续的。如龙炳文先生就认为湘西的苗人是“濮人”,苗语也是所谓“濮语”。进入21世纪以来,蚩尤的官司甚至还打到国际上去了。韩国有人著书说蚩尤是韩国人的祖先,书的封面是黄帝跪倒在手提寶剑的蚩尤脚下。这些接二连三的事实应使我们的头脑变得清醒:科学论定蚩尤、三苗、苗民和当今苗族的关系对苗族自身,对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对维护及发扬中华文明都是必要的。

要解決这个问题,首先要科学论定当今苗族确定無疑就是古代苗民、三苗、有苗的延续。这个问题的复杂性在于,虽然上古文獻中多有关于苗族的记载,但爾后确有很长一段时间苗族卻突然从史乘中消失,出现了很长的历史空白。所以才出现上述所谓今苗和古苗的关系问题。按照学术上的一般作法,可以假设从古苗到今苗是一脉相承的同一民族群体,接著就要找到一条無可怀疑的链条把古苗和今苗这两个环节牢固地联结起来,惟如此,这个假设才能宣告成立。也就是说这个问题不取決于人们的主观意愿,也不靠发誓赌咒,而必须拿出过硬的材料。所幸这个问题现在已经得到了圆满的解決,虽然这仅仅出于一个完全偶然的机会。

问题要回溯到上世纪30年代初,蔡元培先生指派凌纯声和芮逸夫两位人类学家到湘西做民族学调查。他们最大的成果就是发现伏羲女娲原来是苗族隆祠的祖神,也就是苗人通常称为奶冄巴冄、沈从文先生的书上称作大傩神者。其后上世纪40年代闻一多继续考定伏羲女娲又就是《山海经·海内经》所记的人首蛇身、左右有首被称为延维的苗民之神。由于有伏羲女娲这对神圣居中联结,至少也是两千多年之前的“苗民”和当代的苗族就联为一体了。

可是,在看了闻一多先生的权威论述以后,我的疑虑并未完全消除:奶冄巴冄也是人首蛇身的吗?这是一个很重要的细节。就象一对信符的缺口,只有所有的缺口都相符才是一对儿。说实话,这个细节此前我没听说过,也没见过这樣的形象。如果这一点得不到证实,在我看来那就还是一个不小的缺陷。一个偶然的机会,我们在龙文玉先生的苗绣藏品中真的发现了多幅人首蛇身绣像,既有“左右有首”的,也有只有一首的,和漢墓出土的几乎别無二致。这就無可争辩地说明这些超凡脱俗的形象两千多年来一直活在苗人的文化氛围里。由于司马迁已经读过《山海经》,则它的成书最晚也在秦漢之际。于是,两千多年前的伏羲女娲到今天还是伏羲女娲;两千多年前是人首蛇身,今天还是人首蛇身;两千多年前就祭祀这两尊神圣的民族群体被称为苗民(不是其它任何×民或××民),今天仍被称为苗族,则今之苗犹古之苗也!这就是我们要找的那根链条,从古苗到今苗是一脉相承的同一民族群体这个命题得到了充分证明。有了这些充足的证据,即便是国学大师章炳麟的话也不足为据。任何争辩都是多余的。


二.蚩尤和苗族的关系

我们在《苗漢语的历史比较》一书中,曾从语言的角度试图论证蚩尤和苗族间的关系,结果发现蚩尤及饕餮和苗族的祖先之一阿仆头炭(该书记为阿仆赤炭、阿娘赤炲)为一人。现在我仍坚持这一观点。就一般意義言,当时的论证就是拿到现在也仍然無可厚非。但是从严格的学术意義上讲那就还缺少一个重要环节:饕餮和头炲读音完全相同,所以不存在任何障碍。但蚩尤和饕餮及头炭或头炲的读音差别过大,这个障碍如何跨越呢?好比一条河的两岸,要把它们联系起来还需要有一座桥才行。

上文提到,《吕刑》先说“蚩尤惟始作乱…”,接著“作乱”的具体内容便是“苗民弗用灵,制以刑,惟作五虐之刑曰法,杀戮無辜…”。联系上下文,蚩尤和苗民自然就是一回事。我们既然已证明了今之苗就是古代苗民、三苗、有苗的延续,则蚩尤乃苗族之祖自不待言矣。然而古史茫茫,仅憑《吕刑》一条证据我们还是觉得薄弱了些,放心不下。于是又找到若干旁证。但是这些旁证都指向蚩尤和饕餮是一回事。饕餮显然就是苗人经常提到的祖先头炭头炲,这当然非常有利。只是二者在读音上显然有过大的差异,单纯从语言角度解決不了这个问题。但只有这个读音上的矛盾也能得以弥合,这项论证才能算是完整的。因此解決这个问题就成了这项论证的一个关键。

正当我们为这一问题难有突破而苦恼时,考古学界传来一个惊人的消息:湖北省荆门县楚墓出土的《包山二号竹简》载有“楚先,老童、祝融、媸酓”。这区区数字对楚史、苗史乃至整个中国古代史都有重大的意義,古史争论的许多问题和误解都可因此而得以止息。由而古史研究也可望步上一个新的阶梯。

很明显,媸酓也就是蚩尤,这本身没问题,但由此卻又带出来一系列的问题。我们先看这个酓字的读音。《集韵》和《廣韵》的注音之一是於琰切。於是零声母,有齐齿和开口两种读法。按齐齿音可读若炎,按开口音则读若盫。此外,还有《集韵》徒南切,读若坛;又於锦切,同饮;又呼含切…等。由于该字可读若坛,则媸坛与头炭同音,蚩尤即苗族的阿仆头炭也即饕餮就不存在任何障碍了(阿仆是祖父、男祖先之意)。酓又可读若炎,那么向来有谓蚩尤即炎帝的障碍也被清除。实际上炎和炭显然相通,炎本身就可读若谈,谈炭同音,这決非偶然。

但还存在两个棘手的问题:一是上述酓的诸多读音中没有一个和尤相同;一是楚王族熟知为熊姓,然而出土的楚器铭文卻往往作酓。酓字的诸多读音也没有一个是读若熊的。这就足以让专家也陷入困境。我们明知此字必可读若尤和熊,可又不能武断地说它本来就该这樣。其所以这樣应该还另有缘由。当然,有的专家甚至是权威的专家确实就是这么说的,他们以为这就夠了,不再需要旁的证据。按照通常的论证方式能举出这些权威专家的意见作为依据就已经算是足夠严密了。然而另外又有些同樣也是权威的专家卻说:不是这樣。酓从今从酉,应读今酉切,读若酒。确实就可以找到与酓同构的字,《玉篇》注:“于琰切,酒也”。既然是“酒也”自然就可以读若酒呀,这还能有错吗?可是我们不能说谁的权威大些就听谁的,学术不认权威的大小。于是唯一的出路只有求助于酓字的本源:酓的众多读音究竟是怎么一回事?为什么可以这樣读?不仅要知其然还要知其所以然。

为了走出上面的困境,我们有必要引入一条定理:与同一个漢字的字形对应的,一般来说不止一个读音和意義。这个定理的证明很简单:它只是一个著名的心理学定律——同一个图形既可理解为人头也可理解为花瓶——在文字学上的推廣应用。

漢字是以象形为基础的,是形、音、義的统一体。每个字都必须像许慎说的那樣是“视而可识,察而见意”的。但是漢字的基础既然是一个个图形,需要通过视觉器官的感知再传送到大脑作出判断。那么在字義判断方面,心理学的上述定律就必然要起作用。读音方面,对同一种语言或方言而言,不同的意義一般会有不同的读音,此其一;漢字的读音除非有特别的标识并不固结于一个专一的音值,可以随不同的语言或方言而改变,此其二。这些加起来就得到上面那条定理。由此可见,心理学的这个定律对于建立科学的文字学至关重要。我们遇到的这个酓字就是一个典型的例证。

酓原本只是饮字的省便。饮的左旁原本也不是食,而就是此酓字。但在甲骨文和金文中,其上部的今和右旁代表人体的欠是连在一起的:今只是“欠”的一部分,上部象人张开的口,下部象从人的口腔里伸出的舌头。从整体看,酓和饮是古今字,故《集韵》注“於锦切,同饮”没有错。再往细看,在饮字里,右旁欠代表人体,但真正起作用的实际上只是口腔和舌头,故可省去人体的其余部分,只保留其口、舌即成酓上的今。舌是人体的味觉器官,用在这里表明这个字代表一种味觉,或曰是五味之一。下部的酉是盛酒或其他饮料的器具,用来表示这种感觉是由酉中物的刺激导致的,且酉又兼指示这种感觉的读音。这种盛酒的器具苗语称为anb“盫”,即于琰切的开口读音。anb“盫”正是五味之一的苦,与《廣韵》注“酒味苦也”恰好相符;齐齿读法为腌,漢语现在演变成动词。但anb“盫”作为器物又即漢语之坛,也即《集韵》注音“徒南切”之由来,《说文》亦注“坛,酒味苦也”。可见坛和anb“盫”同義相通,只是一个是漢语,一个是苗语。古代有的地方又称酒坛为酉,这个读音现在只保留为十二地支之一,古代读作酉的盛酒器物并不是酉,而是另一字形卣,与酉同音。酉和尤同音,则媸酓又就是蚩尤也就不存在任何障碍。从而可做如下之结论:

蚩尤又即饕餮,湘西苗族称阿仆头炭,是苗族的祖先。蚩尤又作媸酓,是楚人的祖先。由于楚人和苗人有共同的祖先,共同的语言和文化习俗,故“楚国是苗族的楚国”之论断成立。按照蚩尤最早出现在《吕刑》计,苗族的历史可上溯至西周周穆王时代。按饕餮纹盛行于殷商计,则苗族的历史可上溯至殷商。

最后还剩楚王族的姓氏问题。

楚王族之熊姓不是唯一的,还可以是相。《诅楚文》称“抵楚王熊相之多辠”是最有力的证明,只可惜这个重要细节没有引起史家们的注意。此熊相不是姓熊名相而是熊、相连称。楚人而称相姓的有苗贲皇,《说苑·善说》作衅蚠黄。衅和相相通。如一升,湘西苗语吉卫话称“阿相”,凤凰话称“阿信”,信和衅同音通假。湘西苗人同樣既称熊、又称湘,这个细节上的相符说明湘西苗人族称与楚王姓氏相同不是偶然的。然除熊湘外,苗人还自称熊盈,即《逸周书·作雒解》“周公…凡东征熊盈族十有七国”所称之熊盈族者。由此可以推知,熊相又得称熊盈。刘师培《左盫集·偃姓即嬴姓说》谓:“熊者,盈之转音也,《左传》夫人嬴氏,公榖作熊氏,是熊盈均与嬴同”。《诅楚文》不称熊盈而只称熊相当是避盈嬴同音之讳。是故熊和盈可以互相通转,犹如熊和相可以通转一樣。盈和饮同音,酓是饮的省便,故又可借作酓。

又,酓上之今既象人张口伸舌垂涎三尺状且又得坛音之转移,从而得贪字之读音。这个本只是一种巧合的意義反过来被加到蚩尤、饕餮、三苗身上,加上朝代更替带来褒贬易位遂使蚩尤、饕餮、三苗承受了贪吃贪财的千古恶名。

一个字在一种语言范围内(漢语范围内)有不止一个意義和读音是可以接受的,超越漢语的界限许多人也许会觉得不可思议。其实在古代这才是常态,不过这个问题本文不打算详谈。春秋时代陈国有个君主陈厉公,在《左传》中名陈跃,可又叫陈佗,把司马迁也搞糊涂了,只好另造一个没有在位时间和事迹的“陈利公”来解決这一矛盾。真实情況是耀字按苗语读就是佗,陈耀、陈佗是同一个人。


三.蚩尤、苗民对中华文明的贡獻

以上两节已经证明今苗是古苗的延续,蚩尤是苗人的祖神。这两点现在已不再存有任何悬念。于是回过头来再看那篇《吕刑》发现,刑法和宗教这两樣东西原来竟是苗民最先发明的,正是他们“弗用灵…惟作五虐之刑曰法”。而宗教与刑法是步入文明社会的起码条件,这说明正是苗民率先进入文明社会的。

历史往往一再重犯相同的错误:一些当初曾被当做滔天大罪的东西到头来卻被证明是历史的不世功勋;而另外一些所谓“英雄壮举”到头来卻被证明是反人类的滔天罪行。然而这种错误的延续时间卻有长有短。短的只有几年、十几年、几十年就可得到纠正。长的卻有百余年、几百年、甚至千年、几千年。苗民的这两项重大发明当初在《吕刑》这篇不朽文獻里是作为滔天罪行记录在案的。正是这一发明振怒了“皇帝”,从而作出“遏绝苗民”使之“無世在下”的決定。在那场災难中,多数苗民被“遏绝”了,幸免于“遏绝”之孑遗不得不遁形蛮荒之地,一次次逃避追剿和杀戮。苗人那些悲壮的迁徙故事就是这么形成的。苗民对中华文明的贡獻又何止这两宗,还有蚩尤发明兵器,伏羲发明八卦,八卦和文字其实又是二而一的东西,还有女娲补天其实是制历和制历的产物十二生肖等。此外,从“楚先,老童、祝融、媸酓”,《九歌》本于苗人对伏羲女娲的祭祀及楚人的语言风习等事实,已完全证实范文兰先生的卓见:“楚国是苗族的楚国”,则苗人对中华文明之贡獻又当包括楚文明的贡獻。

从《吕刑》的时代到现在大约三千年过去了,苗民的上述功绩从未得到官方的正式认可和正确评价。直到上个世纪,西方进化论思想传入中国,有人才意识到宗教和刑法的发明应是两件大功而不是过。但是发明刑法这顶桂冠怎能戴到蛰伏蛮荒愚昧落后的今世苗人之先人头上呢?于是“今之苗,古之髳也,与三苗异”,“官方并未做过苗族出自古代三苗的结论”就出现了。官方没有做过如是之结论不假,但三千年来苗人卻受尽了做为三苗后代之苦也是千真万确的。


四.关于涿鹿之战

根据《史记》的记敘黄帝最大的功业有二:一个是阪泉一战灭了炎帝,一个是涿鹿一战杀了蚩尤。后世考论黄帝蚩尤者多以此为基点。不庸讳言,在我国现有版图和民族格局形成的过程中,各民族之间、同一民族内部的不同部分之间曾经历过無数次的杀伐和征战。最后,有的民族生存下来了,有的消失了;有的继续居住在现在的版图之内,有的迁到版图之外,有的跨在边界的两侧。这些大大小小的战争中,当然不排除有阪泉和涿鹿那樣的战争。不少苗族史学者也無例外以涿鹿战败作为后世苗族分布格局的根据。但是细究起来,除此战之外,还有上述《吕刑》的“遏绝”之战、《墨子·非攻》的禹征有苗之战及《尧典》的“窜三苗”等。每战不是几乎杀绝就是迁到边荒之地。然而起到“遏绝”——大部杀光——作用的只能有一仗,所以我们就要问:究竟哪一次才是決定性的一仗呢?

从史料价值角度言,显然《吕刑》比《五帝本纪》要高,其余不足观。一则《吕刑》发生的年代可定是周穆王时代,较《五帝本纪》早近千年,二则《吕刑》是官方文书,可以确信代表当时官方的主流意见。而《五帝本纪》采自百家(究竟是哪一家已不可考),而且只拣“雅训”的说。但雅训不等于可信,对于古代传说而言,不雅训的反而真实些。再则《吕刑》列举的苗民所以遭到遏绝的原因很具体,就是“惟作五虐之刑曰法”,而《五帝本纪》只说是蚩尤“不用帝命”,失之泛泛。因此以下我们的讨论将主要围绕《吕刑》进行。

首先,苗民几被“遏绝”的战争可以确定就是《吕刑》讲的这一次。这是因为在禹的时代,人世间刚遭受超大洪水,必然还伴随风災和泥石流及病疫等災害,绝大部分人类都死于非命,包括苗民在内不待“遏绝”也所剩寥寥,然而又有那么多的河道、垸塞湖需要疏导,还要重建家園,以古代的技术,几十年都完不成,哪还有能力发动大规模的战争?故禹征三苗之事可以肯定不是事实。舜窜三苗也靠不住。三苗既因涿鹿战败而奔窜四方,舜又何得而再窜之三危乎?但苗民之被“遏绝”又确实是事实,于是就只剩下《吕刑》讲的这一次了。

苗民遭到“遏绝”的原因既已明确,接下来要讨论的就是究竟是谁“遏绝”的苗民?

按照《吕刑》的说法那是上帝,也即“皇帝”所为。是他“哀衿庶戮之不辜”,“遏绝苗民,無世在下”。而按《史记》的说法则是黄帝。因此有人说黄帝也就是“皇帝”。但两者显然是有区别的。黄帝是人王,而《吕刑》里的“皇帝”是天神。《吕刑》说得很清楚,“皇帝”由于闻不到馨香而只有“刑腥”才动了恻隐之心。闻馨香的当然是神,故“皇帝”只能是天神。这说明在《吕刑》的时代,还没有黄帝是人王而且先后和炎帝、蚩尤在阪泉、涿鹿大战的说法。结论只能是这种说法是后起的。可是天神并不能真正打仗,而仗又确实是打了,而且确实把苗民打得很惨,那么具体打仗的又会是什么人呢?

要找具体打仗的人,只要看战后的受益者是谁就会明白。常言道,無功不受禄。根据《吕刑》的说法,战后受益的是“三后”:伯益、禹、稷。上帝给他们做了分工:“伯益降典,折民惟刑;禹平水土,主名山川;稷降播种,农殖嘉谷”。据《郑语》“姜,伯益之后也”。姜指姜戎氏,则伯益乃姜戎之祖神;禹,据顾颉刚先生的考证,是西羌人的祖神;稷是姜嫄無父而生之子,姬周人的祖神。可见,战争的胜利果实实由姬周、姜戎及西羌三族所瓜分。那么也就是姬周、西羌、姜戎三族假上帝或称皇帝的名義“遏绝”了苗民。周姬一族是周王朝的创建者。至于西羌当时都包括哪些封国,根据现有史料不能确定。姜戎一族据《国语·周语下》是共工的从孙四狱,其后包括申、吕、齐、许四个封国。由于戎与熊(湘西苗人自称)相通(熊盈即戎殷),所以姜戎与苗民实际上是有共同来源的。由此可以推知,这次“遏绝”之战实质上是由于曾占统治地位的苗民推行激进的法治变法,触犯了以姜戎一族为代表的群体的利益,导致姜戎联合与之有姻亲关系的周姬族、西羌族对苗民发动突然袭击,以致苗民几乎被“遏绝”而“無世在下”。做为此次战争的奖赏,姜戎氏得到了以申、吕、齐、许为封号的四个封国。姬姜两姓也世代联姻。到了春秋时代,姬姜两姓封国就成了华夏民族的主流。不过除齐国以外它们也并没有完全华化。申、吕、许先后都为楚国所灭,直到战国之世,许的后人——那位主张神农之学的许行——还被孟子讥为“南蛮鴂舌”之人,只有“有夏变夷”没有“变于夷”的。只有到漢代以后他们才真正融合而成漢族的成员。


五.苗、髳之辨

上文我们提到,章炳麟曾说“今之苗,古之髳也,与三苗异”。对此钱穆在《古三苗疆域考》说:“考春秋河东有茅戎。‘茅’‘髳’同字,则茅亦在北方。又有陆浑蛮氏,亦称戎蛮子,杜云:‘河南新城县东南有蛮城’。‘蛮’‘茅’音之转,蛮即茅,亦即苗也。楚人筚路蓝缕以啟荆蛮,此所谓蛮者,亦在河南汝水上流一带山中…自属古者三苗遗裔。而髳与三苗亦未见其必为二也。”则又有把苗、髳等量齐观之考量。部分苗族史学者也常把今苗当做古髳之延续,因为西部苗族的自称与髳更为接近,而且还能享有与周武王共同推翻殷纣的光榮。我们固然不能排除苗之与髳有同源共祖的可能,但如果我们的讨论是为了廓清今苗之真实来源,则苗与髳似仍有区分之必要。

上文已经论证,今天的苗族就是《吕刑》所称之苗民一脉相承的民族群体。而从《墨子》的《尚同》《兼爱》《非攻》诸篇又知苗民、三苗、有苗指的是同一族群,是可证章炳麟“今苗…与三苗异”之说为無据。现在要进一步指出:苗民或曰三苗、有苗与茅或髳还有重大区隔,二者并無混淆之余地。

首先,苗民之被“遏绝”是在周武王攻灭殷纣之前,因为周王朝建立之后直到周穆王之世再也没有“遏绝苗民”那樣的壮举。虽然迭有征伐淮夷徐戎乃至荆蛮的战争,但其规模和效果都远不能和“遏绝苗民”相比,而且周昭王南征荆蛮还以失败告终。而据《牧誓》,髳是协同周武王伐纣的八个民族之一,对周王朝的建立有过汗马功劳。周王朝既立之后,他们虽然似乎没有分到一杯羹,但也没有受到专门的“遏绝”,直到春秋时代,茅戎在北方都还有相当強的力量,差一点把东周灭掉。因此他们没有理由也没有机会遁逃到边鄙之地而成今日的苗人。因此茅或髳的唯一归宿只能是后来的漢族的组成,而不可能发展成为一个单一民族。事实也是如此,漢初的陆贾就出自陆浑之戎。陆贾们的后代理所当然是百分百的漢族了。

现今的苗人是而且只能是“遏绝”之遗而逃遁边鄙的苗民的后代,也唯如此他们才能在漢族之外保持作为一个单一的民族存在。因此他们只可能是苗而不可能是茅或髳,从而也就無缘分享攻灭殷纣的光榮。

话又说回来,髳与苗在更古的时候是否有共同的来源呢?或者说他们是否由更早的苗分成苗的两个或几个分支呢?这是完全可能的。但是我们没有更多的证据。


六.关于文明和野蛮、正義与邪恶

上文提到,上世纪九十年代以降,有人一再撰写文章、编写电视连续剧褒扬炎黄丑贬蚩尤三苗,把炎黄当做文明、正義的代表,而把蚩尤三苗当做野蛮、邪恶的象征。现在已很清楚,正是蚩尤三苗率先步入文明社会才遭到“遏绝”的厄运的。那么是不是应该反过来呢?当然也不是。文明和野蛮是相对的,任何一个民族都不可能永远注定代表文明和进步,任何一个民族也不可能永远都处于野蛮和落后,如果是那樣就不可能存在下来。每个民族都有其长处,也都有其短处,因此应该互相学习互相尊重。

此外,我们还应该分清信仰和事实,二者是可以不一致的。《圣经》说人类的始祖是亚当和夏娃,而进化论告诉我们人类是由类人猿进化过来的。前者属于信仰,后者便是事实。我们当然可以承认事实,但也应尊重人家的信仰,而不必大加挞伐,说人家代表宗教迷信和野蛮云云。尊重信仰的同时并不影响对事实真象的学术探讨。因为自己的信仰而不准他人探讨或由于知道部分真象便不尊重他人的信仰都是不对的,都可能导致不必要的仇恨、争端甚至大规模的战争。由于《五帝本纪》的记敘,部分漢族同胞对炎帝黄帝有某种程度的信仰,無论事实真象如何,都無可厚非,也無需任何人的鉴定认可。同樣苗人相信蚩尤就是他们的英雄祖先也無需经过任何人乃至官方的鉴定认可,关键在于互相尊重。动用现代传媒手段把他族敬仰的祖先丑化成野蛮与邪恶的象征在当今社会当然是有害的,有可能导致互相丑化和仇视。巴勒斯坦人和犹太人所以世世为仇就是这个道理。

褒扬炎黄丑贬蚩尤事件的一再出现,是归咎于儒家封建正统观念的流毒没有肃清。

                                                      2009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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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邦举義的头一件事就是祭蚩尤,他当了皇帝以后在长安首建的也是蚩尤庙。这些在《史记》里都言之凿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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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荆门县楚墓出土的《包山二号竹简》载有“楚先,老童、祝融、媸酓”。这区区数字对楚史、苗史乃至整个中国古代史都有重大的意義,古史争论的许多问题和误解都可因此而得以止息。由而古史研究也可望步上一个新的阶梯。

媸酓,蚩尤真的是女的!!!!!!!!!!!!!!!
媸酓,蚩尤真的是女的!!!!!!!!!!!!!!!
媸酓,蚩尤真的是女的!!!!!!!!!!!!!!!
媸酓,蚩尤真的是女的!!!!!!!!!!!!!!!

楚国的先人。

包山二号楚简关于“楚之先:老童、祝融、媸酓”的记载。

媸酓还叫穴酓,嗯,明显是女的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