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70、巫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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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用戶匿名發帖 發表於 2016-12-28 1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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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巫官

鲁夫人:夫人作享,家为巫史

孔子、齐太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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颛顼二十五年(丙子,前3765),蚩尤氏的后裔九黎族因仇恨黄帝氏族,对颛顼政权产生強烈不满。但是,他们深知颛顼政权势力強大,以武力反抗只能是徒劳,于是,他们便在民间推行巫教,企图在思想领域搞垮颛顼政权。《国语,楚语下》记载说:“(颛顼时期)民神杂糅,不可方物;夫人作享,家为巫史。”这里的“夫”字应作众或多解,“享”应作祭祀解。意思是当时的社会状況是人和神混在一起,真假难辨。人人都设祀称神,家家都有通神的巫师。颛顼深入民间考察时,发现这种情況,马上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他果断地采取行动,下令禁止在民间推行巫教,禁止私自设祀称神。同时任命木正重管理天神的事物,一切巫政神事都由重统一管理。任命火正黎管理臣民事物,不准臣民参与巫教活动。黎奉命率领武装部队巡逻各地,一面無情地镇压在民间推行巫教的顽固份子,一面宣传颛顼政权所主张和提倡的仁德忠信,引导九黎民众接受颛顼政权的文化教育,使民间巫政失去滋生的土壤,社会秩序得到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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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人都跟上帝直接沟通,是一种真正通神的宗教形式,自由解放,没有任何教会组织可以控制】

屈原真的是“巫官”吗?《楚辞》究竟是不是“巫师会”的唱词?

有位教授的独特观点就是认为被我们推为浪漫主義文学祖师的大诗人屈原是个巫官。当然,他的考证体系也颇为完备,诚然是自成一家之言,其学说不仅在祖国大陆极吃得开,而且在港台也都有其专著出版。他认为屈原是世袭的巫官,并说他那些诗就是“巫师会”的唱词,还因为屈原的诗中有许多可以和“巫师”扯上关系的描述,诸如奇服、巫臣彭咸之类的佐证。不知各位有何看法?

:《国语 楚语》说过,中国古代有一个“家为巫史”的时代……

到颛頊时便停止了这种無序状态,将宗教权收归统治者手里。早先的帝或王或许同时便是大巫,但后来便慢慢地由专门的家族来世守其职了。便如楚国的观氏,世代为巫。屈氏为楚国王室一系,在我印象中并不是世代为巫的家族。屈原通晓巫者留下的神话传说,并不能证明他掌握和精通巫者的专门技术,即便掌握,也不能证明他就是巫。

【颛頊搞政教合一,割裂了人与上帝的直接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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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夫人:夫人作享,家为巫史   典则:神狎民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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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及少昊之衰也,九黎乱德,民神杂糅,不可方物。夫人作享,家为巫史,無有要质。民匮于祀,而不知其福。烝享無度,民神同位。民渎齐盟,無有严威。神狎民则,不蠲其为。嘉生不降,無物以享。祸災荐臻,莫尽其气。颛顼受之,乃命南正重司天以属神,命火正黎司地以属民,使复旧常,無相浸渎,是谓绝地天通。”

这段记载向来被研究思想史、宗教史的学者倍加关注。“绝地天通”韦昭注为“绝地民与天神相通之道”,指的是颛顼对原始宗教加以改革,把祭祀群神之权收归专门的南正掌管,改变了原来人人可以与天神交通的状況。这是公共权力干预人们信仰的最早文獻记载。颛顼为五帝之一,当时是进入国家的前夜,部落联盟首领将原始宗教处于部落联盟公共权力控制之下,保证了向文明社会的平稳过渡[7]。但此后直到商代,卜辞记载的商代宗教仍然是相当地原始[8],虽然它的诸神有了高低贵贱和明确的职能分工(“帝”是天庭的最高统治者,帝廷有众臣,按不同的等级享受丰俭不同的牺牲,祖先神要贵于自然神[9]),但从神性上看,卜辞诸神的神性除了有等级尊卑外尚無形而上的思辩内容,这一点恰是原始宗教的神灵观粗泛而無逻辑的表现。

因此商代宗教仍未从原始宗教中完全脱胎,真正的质变尚未完成。这个质变是在周代才完成的。而禮之“義”对粗泛無逻辑的原始宗教神灵观的改造是其中的关键环节。下文试对之简要介绍。

【我KAO,政教合一,教会制度才是邪恶的形式!商代宗教形式是有很多原始的正确的】


http://www.douban.com/group/topic/1731172/
萧延中:中国崇“圣”文化的政治符号分析  

   四、“巫--王”一体
  
   专学家认为,中国上古时代曾有一个“巫官合一”的时代。这些研究表明,“巫”的社会功能在于“通天”,试图通过理解宇宙秩序来指导人间的政治生活。在中国文化系统中“天”是一个庞大、关键和复杂的问题,并与天文历法直接相关,既是一个可见的客观实在,又具有形而上的超验含義,还随著时代的发展而不断变化。从甲骨文之“天”字形态看,它是一个长有硕大脑袋的人型,并不具有抽象含義,而大量的甲骨卜辞均与“问祖”有关。据后人归纳,中国人早期祭祀对象包括天神、人鬼和地祗,其中“人鬼”即祖先神。[[29]]無论“祖”本身就是“帝”,还是时人必须通过“先祖”与“帝”对话,总之,时人要与“天”相通必须依靠中介。《尚书?吕刑》、《山海经?大荒西经》等文獻记载:人类本“民神同位”,人人自可通天,于是乎权威式微,杀戮不止,酷刑泛滥,乃至天下大乱。于是“帝”乃命“重”和“黎”,断绝天地之联系(“绝地天通”),命令诸王在人间治理整顿,恢复人间秩序。春秋末年,楚昭王问大夫观射父,上述故事的意思是不是“绝地天通”之前人人都可以上天?观射父答曰:“非此谓也”,而是:
  
   “及少嗥之衰也,九黎乱德,民神杂糅,不可方物。夫人作享,家为巫史,無有要质。民匮于祀,而不知其福,蒸享無度,民神同位。民渎齐盟,無有威严,神狎民则,不蠲其为,嘉生不降,無物以享,祸災存臻,莫尽其气。颛顼受之,乃命南正重司天以属神,命黎司地以属民,使复旧常,無相侵渎,是谓绝地天通”。[[30]]
  
   同时,我们在其它史料中看到了与这一主题相应的纪录。[[31]]因而可以看作中国上古时代的普遍现象。这些资料(故事)实际上是在“言说”中华民族形成初期,民族融合和建构认同的系统化过程。远古时代,氏族林立。每个氏族均有自己的信仰体系,由于信奉不同的神,操弄不同的法器,运用不同的巫术手段,所以各个氏族就表现为不同的文化观念和集体聚合模式。有多少个氏族(共同体),就需要有多少种群族精神,也就有多少属于他们自己的“德”。这个看不见的“德”就是各氏族自己的“神”。要与这个自己的“神”沟通,得到保护并凝聚力量,也就相应地产生能夠“通天”的“巫”。这就是所谓“九黎乱德,民神杂糅,不可方物。夫人作享,家为巫史,無有要质”的真实意思。

   氏族部落不断扩张兼并,逐渐形成华夏酋邦。但是,军事、政治和经济上的征服,并不等于文化和信仰体系的征服。“九黎乱德”现象在历史上反复出现,一再演出征服与反抗、统一与分裂的战争戏剧,其实质正体现著文化信仰和思想基础的认同危机,各个氏族仍然信奉自己的神,拥有自己的“巫”。为了建立统一的巫教祭祀体系,华夏酋邦的首领颛顼设立了稳定的专业巫师,直接隸属自己,并加強其权威,而禁止各氏族的巫术活动,将巫教之组织、仪式之结构与酋邦之政治框架配合起来。因此,正如张光直先生所指出的:颛顼“绝地天通”的举措,是中国远古在宗教、社会与政治方面发生了一次重大变革。从“家为巫史”到“绝地天通”,割断了“天”与“人”之间的直接联系,形成必须依赖某种中介才能恢复“天”(自然)与“人”(社会)之间的正常沟通的格局。

   由此可见,上述“绝地天通”的资料实际上敘述著宗教和政治的两个“故事”:

   一方面,中国远古的“巫”其实只是各氏族图腾、信仰和仪式的实践化,“绝地天通”是克服信仰危机的神话表达和权威整合的思想变革。“重”管理“天”事,专门负责宇宙事务;而“黎”管理“地”事,专门负责人间事务。这樣,就将“神圣”与“世俗”明确地区分开来。值得注意的是,“颛顼”本人确是超越于“黎”和“重”之上的,也就是说,“颛顼”本人具有“神圣”与“世俗”的双重身份。在他之下是政教分离的,而他本人则是政教合一的,成为名副其实的“酋邦巫教寡头统治”。

   另一方面,它也说明谁占据了“巫”这一解释宇宙秩序的“中介”位置,谁就拥有了社会与政治的支配权。如张光直教授所说“这个神话的实质是巫术与政治的结合,表明通天的手段逐渐成为一种独占的现象”。“通天的巫术,成为统治者的专利,也就是统治者施行统治的工具。‘天’是智能的源泉,因此通天的人是先知先觉的,拥有统治人间的智能和权利。……占有通达祖神意旨手段的便有统治资格。统治阶级也可叫做通天阶级,包括有通天本事的巫觋与拥有巫觋即拥有通天手段的帝王。事实上,王本身即常是巫”。所以“绝地天通”这则著名神话的隐喻意義,是华夏酋邦以“其不能以龙、鸟纪者,無远来之天瑞,故以就近之民事为官名”为理由,废除了各小氏族的图腾徽号和地方性巫师,从而将社会政治架构完全依从于统一的巫教系统。颛顼的巫教和政治改革奠定了华夏文明政教合一、天人合一的基本模式。“通天”是寻找“精神实在”的过程,而“象征符号”的模式表明这一寻找过程的逐渐完成。这个过程实际上就是“崇圣”观念的生产过程,也是文化模式的型塑过程,从而使中国所以成其为中国。

【绝天地通,绝人神通,恰恰就背离了天人合一,拜托有点常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