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37、这里又是儒教篡改道德经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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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用戶匿名發帖 發表於 2016-12-28 0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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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这里又是儒教篡改道德经的证据 
 
  《庄子·天运》
  
  孔子谓老聃曰:“丘治《诗》、《书》、《禮》、《乐》、《易》、《春秋》六经,自以为久矣,熟知其故矣;以干者七十二君,论先王之道,而明周召之迹,一君無所钩用。甚矣夫!人之难说也?道之难明邪?”

  老子曰:“幸矣,子之不遇治世之君也!夫六经,先王之陈迹也,岂其所以迹哉?今子之所言,犹迹也。夫迹,履之所出,而迹岂履哉?夫白鹢之相视,眸子不运而风化。虫,雄鸣于上风,雌应于下风而化。类自为雌雄,故曰风化。性不可易,命不可变,时不可止,道不可壅。苟得于道,無自而不可;失焉者,無自而可。”

  孔子不出三月,复见曰:“丘得之矣。乌鹊孺,鱼傅沫,细腰者化;有弟而兄啼。久矣夫,丘不与化为人!不与化为人,安能化人?”

  老子曰:“可。丘得之矣。

  【译文】《庄子·天运》 
 
  孔子对老聃说:“我研治《诗》、《书》、《禮》、《乐》、《易》、《春秋》六经,自以为很久了,熟知其中典故了;以此干谒七十二位君主,谈论先王之道,阐明周公、召公的功迹,没有一位君主愿意采用。太过分了!是人难以说服呢?还是道难以阐明呢?”

  老子说:“幸运啊,你没遇到愿意整治世界的君主!六经,只是先王的陈旧鞋印,岂是踩出鞋印之物?如今你之所言,犹如鞋印。鞋印,是鞋子所踩出,然而鞋印岂是鞋子?白鹢雌雄对视,眼珠不转而感风孕化。虫子,雄虫鸣于上风,雌虫应于下风而孕化。同类自为雌雄,所以说感风孕化。物性不可改易,天命不可变更,时光不可终止,天道不可壅塞。若是得于天道,没有一种自适不能认可;若是失于天道,没有一种自适值得认可。”

  孔子闭门不出三月,重新拜见老子说:“我理解了。乌鹊卵生,鱼儿湿生,蜜蜂化生;有了弟弟以后哥哥就哭。太久啦,我不顺应造化而做人!不顺应造化而做人,怎能教化他人?”

  看老子说:“可以。孔丘理解了。”

  

  看啊,孔子以为儒家之“经”承载“先王之道”,而老子认为“经”所记载的乃是“先王之陈迹”而已。老子根本就没有儒教“法于先祖”“法于先王”的概念。
  
  这里又是儒教篡改道德经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