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431) 三谈《史记》是否信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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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用戶匿名發帖 發表於 2016-11-19 1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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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漢族博士后教你看世界(431):三谈《史记》是否信史

前些天推出两篇文章,质疑《史记》的可信度。此乃我20来岁时的浅薄感慨,不意30多年后公开说出,拘儒仍無法理解,若闻晴天霹雳,于是纷效带鱼嘲鲍鱼之诗“不惭自家無见识,卻将丑语诋他人”,可叹也欤!可悲也欤!

某网友今天教育我什么是信史,说什么因为司马迁首创了纪传体写作方式,为后人开辟了道路,而且该书记载的史实梗概是正确的,所以《史记》当然是信史。至于书中的一些荒诞不经的神话记录乃是图腾文化的特点,不足为怪,云云。

对此教导,臣谨闻命矣。按您的标准,那《三国演義》绝对是信史,上面所述的所有历史事件的梗概和时间都和正史《三国志》分毫不差,孙刘联军确实在江南抗曹,而周郎也确实在赤壁大败曹军,先主也的确在书中所载的年月日登基称帝,后来也确实死在白帝城,托孤给诸葛亮,一点都没伪造,乃货真价实的信史。

至于书中记载的诸葛亮先借东风,后禳七星灯续命,那都是真正的文化记录甚至是图腾文化记录,是该书是信史的证据。至于图腾崇拜乃远古的勾当,而秦漢早就超出了那个原始阶段这一事实,则因为中学生课外白话读物没讲过,所以不在考虑之列。

老芦最觉得丧气的事就是,無论文章写得何等明白,有的人就是看不懂或是不想懂。其实我那几篇文字中心思想很简单,無非是一个三段论:

历史小说不是信史,
《史记》是历史小说,
所以,《史记》不是信史。

而历史小说的定義则是“基本人物和大致情节符合历史真实,但细节为虚构的讲述历史故事的文学作品”。

《史记》就是这种文学作品,我已给出足夠证据,作了雄辩证明,任何头脑正常的现代人都该看出那些细节、对话只可能出自作者虚构,不可能在当时或后来记录下来。

任何脑袋正常的同志也该看得出上面那三段论逻辑上没问题。大前提也绝对驳不倒,唯一可以辩驳的就是“史记是历史小说”的小前提以及那“历史小说”的定義。舍此不由,去自己作个“信史”的独家定義来,据此歌颂马迁如何英明伟大,只能暴露自己既無文化亦無智力:罗贯中作为中国也是世界第一部长篇通俗小说的作者又何尝不伟大?又何尝没有开创了新道路?可那能用来证明《三国演義》是信史么?

我讲述的浅显道理,任何一个没有偏见、智力正常的同志都该能理解:史记记载的许多历史事件情节透明,对话生动,且前后呼应,決不会浪费伏笔,稍微有点文学修养和生活常识的人都能判断,那只可能是文学创作,決不可能是混沌的历史。

我已经指出了,911事件时,林副仓皇去国,秘书李文普挨了一枪留了下来,被我英勇的人民解放军擒获。到底那枪是谁打的,是李自伤还是林公子打伤,至今聚讼纷纭,莫衷一是。那还是昨天的历史,而況史迁于秦皇焚书、楚漢战乱之后,回溯百年甚至数百年前之历史乎?如此大的历史跨距还能看得如此清晰透明,当真是“晴川历历漢阳树”,不亦怪哉?

有道是一不做,二不休,既然大众不服,我便再来揭穿马迁的马脚,是谓“马迁脚”。

马迁第一脚,便是专门捏造死無对证、第三者無法听到、更無法记录的对话。

例一、秦二世胡亥的临终遗言:

“二世乃斋于望夷宫,欲祠泾,沈四白马。使使责让高以盗贼事。
高惧,乃阴与其婿咸阳令阎乐、其弟赵成谋曰:「上不听谏,今事
急,欲归祸于吾宗。吾欲易置上,更立公子婴。子婴仁俭,百姓皆
载其言。」使郎中令为内应,诈为有大贼,令乐召吏发卒,追劫乐
母置高舍。遣乐将吏卒千余人至望夷宫殿门,缚卫令仆射,曰:
「贼入此,何不止?」卫令曰:「周庐设卒甚谨,安得贼敢入宫?」
乐遂斩卫令,直将吏入,行射,郎宦者大惊,或走或格,格者辄死,
死者数十人。郎中令与乐俱入,射上幄坐帏。二世怒,召左右,左
右皆惶扰不_。旁有宦者一人,侍不敢去。二世入内,谓曰:「公何
不蚤告我?乃至于此!」宦者曰:「臣不敢言,故得全。使臣蚤言,
皆已诛,安得至今?」阎乐前即二世数曰:「足下骄恣,诛杀無道,
天下共畔足下,足下其自为计。」二世曰:「丞相可得见否?」乐
曰:「不可。」二世曰:「吾愿得一郡为王。」弗许。又曰:「愿
为万户侯。」弗许。曰:「愿与妻子为黔首,比诸公子。」阎乐曰:
「臣受命于丞相,为天下诛足下,足下虽多言,臣不敢报。」麾其
兵进。二世自杀。”

这段文字记述了赵高发动政变、杀害二世胡亥的经过。其中记录了四段对话:政变前赵高和他弟弟赵成、女婿阎乐的密谋之言;阎乐进攻皇宫时与卫队司令的对话;二世死前和宦官的对话以及与阎乐的讨价还价。

请注意,赵高虽然杀害了二世,但政变并未成功,子婴迅速发动反政变,“刺杀高于斋宫,三族高家以徇咸阳”,把赵家灭了族。不仅如此,子婴才作了46天皇帝,刘邦就打到了咸阳,他只好投降,“居月余,诸侯兵至,项籍为从长,杀子婴及秦诸公子宗族。遂屠咸阳,烧其宫室,虏其子女,收其珍寶货财,诸侯共分之”──再过了一个多月,项羽也来了,把子婴和贵族们统统杀了,还屠了咸阳城,一把火烧为白地。

所以,从赵高发动政变到子婴被杀,这其间也就只有三个月的光景。这么短的时间内,许多重大事件接二连三地发生,不但普通百姓给蒙在鼓里,就是当事人也只可能知道自己这边的事,绝無可能知道对方的密谋。可所有的当事人全死光了:赵家给灭了三族,这其中自然包括密谋者阎乐和赵成,杀他的子婴后来也给干了。那么,此前赵高和阎乐、赵成的密谋之语是谁记录下来的?

须知子婴当时的处境非常危险,他在发动反政变、刺杀赵高之后,根本就不可能去循常规审问同犯,只会使用霹雳手段,把赵的所有同党迅速干了,以免对方反扑。就算他真的审问了阎乐与赵成,并将供词记录在案,那也不可能立即进入《秦记》一类官方史书,而且两个多月后他自己也给杀了,咸阳先遭屠城,后被火烧,哪还会有什么记录留下来?

此文贴出后,某位网友引《史记·萧相国世家》驳斥上面的论述:

"及高祖起为沛公,何常为丞督事。沛公至咸阳,诸将皆争走金帛财物之府分之,何独先入收秦丞相御史律令图书藏之。沛公为漢王,以何为丞相。项王与诸侯屠烧咸阳而去。漢王所以具知天下戹塞,户口多少,彊弱之处,民所疾苦者,以何具得秦图书也。"

对此,我认为,萧何收集的“秦丞相御史律令图书”中竟然会包括审讯记录,实在难以想像,那对治理天下有何用处?更何況我已指出,当时局势险恶万分,子婴決無可能从容行事,即使擒获了叛党,他过去并未执政,岂可能有在职皇帝的权威,将罪犯交付有司审讯,再将刑讯记录保留下来?而且,他根本就不知道有司是否可靠(叛党头子阎乐就是咸阳令),这么作他不怕放虎归山么?从政变的角度看,他根本就没有必要审讯,把赵高灭了族还不夠徹底么?何況赵成、阎乐到底是如赵高那樣被当场格杀,还是被抓起来处決,根本就没记载。

二世和宦官的对话就更离奇了,那非常像小说中的对话,生动至极:

“你怎么不早告诉朕赵高是反贼?弄到今天这个地步!”

“唉,陛下,臣正是因为不敢告诉陛下这事,才活到了今天。要是早告诉陛下真情,微臣还能活到今天么?”

这对话的文学价值当真是历万世而不朽,没什么比它更能反映那制度的腐朽和二世的昏庸了,可惜它只会是虚构的。阎乐率兵攻入皇宫,一路杀人,岂会留下那最重要的证人,以便日后来见证他的弑君大罪?更何況此后他和参与政变的人统统被子婴杀了。因此,除了上帝,谁也不可能得知二世死前说了些什么话。

例二、商鞅和客店老板的传奇对话:

“后五月而秦孝公卒,太子立。公子虔之徒告商君欲反,发吏捕商
君。商君亡至关下,欲舍客舍。客人不知其是商君也,曰:「商君
之法,舍人無验者坐之。」商君喟然叹曰:「嗟乎,为法之敝一至
此哉!」去之魏。魏人怨其欺公子昂而破魏师,弗受。商君欲之他
国。魏人曰:「商君,秦之贼。秦強而贼入魏,弗归,不可。」遂
内秦。商君既复入秦,走商邑,与其徒属发邑兵北出击郑。秦发兵
攻商君,杀之于郑黾池。秦惠王车裂商君以徇,曰:「莫如商鞅反
者!」遂灭商君之家。”

这就是成语“作法自毙”的由来:信任商鞅的秦孝公死后,被商鞅割了鼻子的贵族公子虔之辈报复,举报他谋反。新君派人前去逮捕他,他想逃出秦国,到关下的旅店去投宿,店老板不知道他是商鞅,便跟他说:商君订下法律,旅客必须一律手持通行证,客店如果收住没有通行证的旅客,老板要给连坐。商鞅于是仰天叹道:制定法律的弊病竟然到了这个地步阿!

这里的对话又是只有天晓得的事。书中已经交代:客店老板并不知道是商鞅(那时还没照相术和新闻纸,更無电视,所以百姓见了微服出行的大人物也不知道),所以不会说出他和商鞅的对话,商鞅本人后来被车裂了,自然也不可能再说出来。那么,司马迁是怎么在几百年后知道这些细节的?

由于秦始皇焚毁了六国典籍,造成了整个战国历史的空白,《史记》的编写,大概是历史上最艰难的编史过程。司马迁在《太史公自序》中介绍过史料来源:

“周道废,秦拨去古文,焚灭诗书,故明堂石室金匮玉版图籍散乱。
于是漢兴,萧何次律令,韩信申军法,张苍为章程,叔孙通定禮仪,
则文学彬彬稍进,诗书往往间出矣。自曹参荐盖公言黄老,而贾生、
晁错明申、商,公孙弘以儒显,百年之间,天下遗文古事靡不毕集
太史公。太史公仍父子相续纂其职。曰:‘於戏!余维先人尝掌斯
事,显于唐虞,至于周,复典之,故司马氏世主天官。至于余乎,
钦念哉!钦念哉!’罔罗天下放失旧闻,王迹所兴,原始察终,见
盛观衰,论考之行事,略推三代,录秦漢,上记轩辕,下至于兹…”

他在这儿自吹:“天下遗文古事靡不毕集太史公”。

可惜他在《六国年表序》中说的可不是这么回事:

“秦既得意,烧天下诗书,诸侯史记尤甚,为其有所刺讥也。诗书所
以复见者,多藏人家,而史记独藏周室,以故灭。惜哉,惜哉!独有
秦记,又不载日月,其文略不具。……余于是因秦记,踵春秋之后,
起周元王,表六国时事,讫二世,凡二百七十年,著诸所闻兴坏之端。
后有君子,以览观焉。”

这话的意思是:秦皇统一天下后,烧毁了天下诗书特别是诸侯的史书,因为其中有讥刺秦国的话。诗书藏于民间,烧不胜烧,所以能复见于人间,但各国史书乃是官方修订的,民间并無收藏,所以便给毁灭了,只留下秦国的史书来,可惜秦国史书编得一塌糊涂,史实记载连时间都不标明,而且极为简略。因此,他便只能接著《春秋》,根据秦国史书来编写战国历史。

综合司马迁自己的介绍,《史记》记载的先秦历史,史料主要有三个来源:官方保存的水平极低的秦国正史《秦记》,皇家图书馆“石室金匮”里保藏的文獻,以及“天下放失旧闻”也就是民间传说。《秦记》没有传下来,根据司马迁的描述,那顶多只给出了非常粗略的历史事件轮廓,不足以用来作创作基础。所以,他编写先秦历史的依据,主要还是靠“石室金匮”里保藏的文獻以及民间传说。

这“石室金匮”里保藏的文獻并不是什么了不得的秘笈,后来被刘向编辑成了《战国策》,马王堆漢墓出土的《战国纵横家书》内容与之非常类似,说明那些史料并不只保留在皇家图书馆,诸侯手上也有。所以,可以用《国策》去校对《史记》,凡是《史记》有而《国策》無的,则那多半是来自于“天下放失旧闻”,不是民间传说,便是老迁自己的创作。

根据这个原则去比较《史记·商君列传》与《战国策·秦策》,立刻就能发现后者有关商鞅的记录非常简略,《史记》记录的许多事件和对话,在《国策》里都找不到。商鞅和客店老板的对话就是如此,所以,那若不是史迁的创作,便是当不得真的民间传说。

比较《战国策》和《史记》关于荆轲的记录最能看出这点来。《史记》几乎是逐字照抄《国策》中关于荆轲刺秦王的记录,但《国策》中并没有关于荆轲身世的介绍,而司马迁则补上了。现将《史记》中多出来的部分摘在下面:

“荆轲者,卫人也。其先乃齐人,徙于卫,卫人谓之庆卿。而之燕,
燕人谓之荆卿。

荆卿好读书击剑,以术说卫元君,卫元君不用。其后秦伐魏,置东
郡,徙卫元君之支属于野王。

荆轲尝游过榆次,与盖聂论剑,盖聂怒而目之。荆轲出,人或言复
召荆卿。盖聂曰:「曩者吾与论剑有不称者,吾目之;试往,是宜
去,不敢留。」使使往之主人,荆卿则已驾而去榆次矣。使者还报,
盖聂曰:「固去也,吾曩者目摄之!」

荆轲游于邯郸,鲁句践与荆轲博,争道,鲁句践怒而叱之,荆轲嘿
而逃去,遂不复会。

荆轲既至燕,爱燕之狗屠及善击筑者高渐离。荆轲嗜酒,日与狗屠
及高渐离饮于燕市,酒酣以往,高渐离击筑,荆轲和而歌于市中,
相乐也,已而相泣,旁若無人者。荆轲虽游于酒人乎,然其为人沈
深好书;其所游诸侯,尽与其贤豪长者相结。其之燕,燕之处士田
光先生亦善待之,知其非庸人也。”

这是刺秦前多出来的身世介绍。刺秦后又多出来以下数段:

“其明年,秦并天下,立号为皇帝。于是秦逐太子丹、荆轲之客,
皆亡。高渐离变名姓为人庸保,匿作于宋子。久之,作苦,闻其家
堂上客击筑,傍偟不能去。每出言曰:「彼有善有不善。」从者以
告其主,曰:「彼庸乃知音,窃言是非。」家丈人召使前击筑,一
坐称善,赐酒。而高渐离念久隐畏约無穷时,乃退,出其装匣中筑
与其善衣,更容貌而前。举坐客皆惊,下与抗禮,以为上客。使击
筑而歌,客無不流涕而去者。宋子传客之,闻于秦始皇。秦始皇召
见,人有识者,乃曰:「高渐离也。」秦皇帝惜其善击筑,重赦之,
乃矐其目。使击筑,未尝不称善。稍益近之,高渐离乃以铅置筑中,
复进得近,举筑朴秦皇帝,不中。于是遂诛高渐离,终身不复近诸
侯之人。

鲁句践已闻荆轲之刺秦王,私曰:「嗟乎,惜哉其不讲于刺剑之术
也!甚矣吾不知人也!曩者吾叱之,彼乃以我为非人也!」

太史公曰:世言荆轲,其称太子丹之命,「天雨粟,马生角」也,
太过。又言荆轲伤秦王,皆非也。始公孙季功、董生与夏無且游,
具知其事,为余道之如是。自曹沫至荆轲五人,此其義或成或不成,
然其立意较然,不欺其志,名垂后世,岂妄也哉!”

现代人一眼就能看出,这些多出来的部分非常蹊跷,特别符合小说的创作原则:开头留了个鲁勾践羞辱荆轲的伏笔,故事结尾时,鲁勾践再度出场致悼词,那伏笔一点都没给浪费了。

这在真实生活中根本就不可能:荆轲刺秦正当秦国统一全国之时,战乱纷扰,大众只顾逃命还来不及呢,那鲁勾践怎么还会从容不迫地发议论?而且,其时别说出版事业,就连笔墨纸张印刷术都一概没有,写作非常艰难,直到晉朝时代士大夫通信还用竹简(所谓尺牍),更别说先秦时代了。鲁勾践羞辱荆轲的私事以及他后来致的悼词莫非是发表在报纸上,以致廣大群众都知道,让百年后老迁能记录下来?

所以,这若不是史迁个人创作,便只会是靠不住的民间传说。

有趣的是,司马迁自己对民间传说的取舍态度很成问题。他在上面的引文中披露,民间传说,荆轲曾私下埋怨,太子丹交给他的任务如同指望“天下小米雨,马长出角来”一般不可能,又说荆轲刺伤了秦王。司马迁说这些传说都靠不住,谁谁曾跟参与救护秦王的御医夏無且交好,跟他详细说了刺杀经过,云云。

如果司马迁确实得到了第二手的夏無且证言,则他否定“秦王受伤”的民间传说确实有理,因为夏無且不但在场,而且是御医。何況根据《国策》,那匕首是淬了剧毒的,中人立死。

但他否定“天雨粟,马生角”就毫無道理了。御医夏無且怎么会知道荆轲在行前是否作过如此抱怨?而且,根据《战国策》,荆轲迟迟不动身,太子丹怀疑他不敢去,用话激他,“荆轲怒,叱太子曰:「何太子之遣?往而不返者,竖子也!且提一匕首入不测之強秦,仆所以留者,待吾客与俱。今太子迟之,请辞決矣!」”(芦案:懒得去调《国策》原话了,姑以《史记》代之,反正几乎一模一樣。)

请看,这里“提一匕首入不测之強秦”的话,不是跟“天雨粟,马生角”差不多么?完全可以想见,太子丹走后,荆轲怒犹未息,对从人说了这番话。司马迁有何根据否定这传说?大概只能用他处心积虑维护荆轲的光辉形象来解释吧。

虽然我对《史记》颇有腹诽,但它确实是伟大的文学著作。司马迁以一人之力完成时间跨度如此之大,布局如此恢弘,事件如此纷繁,人物如此众多的史诗,当真是前無古人,后無来者,而且文笔还如此之优美,千载之下读来照樣让人沉醉,当真是令人叹为观止,这里引上一段吧:

“威王大说,置酒后宫,召髡赐之酒。问曰:「先生能饮几何而醉?」
对曰:「臣饮一斗亦醉,一石亦醉。」威王曰:「先生饮一斗而醉,
恶能饮一石哉!其说可得闻乎?」髡曰:「赐酒大王之前,执法在
傍,御史在后,髡恐惧俯伏而饮,不过一斗径醉矣。若亲有严客,
髡□鞴鞠跽,待酒于前,时赐余沥,奉觞上壽,数起,饮不过二斗
径醉矣。若朋友交游,久不相见,卒然相睹,欢然道故,私情相语,
饮可五六斗径醉矣。若乃州闾之会,男女杂坐,行酒稽留,六博投
壶,相引为曹,握手無罚,目眙不禁,前有堕珥,后有遗簪,髡窃
乐此,饮可八斗而醉二参。日暮酒阑,合尊促坐,男女同席,履舄
交错,杯盘狼藉,堂上烛灭,主人留髡而送客,罗襦襟解,微闻芗
泽,当此之时,髡心最欢,能饮一石。故曰酒极则乱,乐极则悲;
万事尽然,言不可极,极之而衰。」以讽谏焉。齐王曰:「善。」
乃罢长夜之饮,以髡为诸侯主客。宗室置酒,髡尝在侧。”

其中“若乃州闾之会,男女杂坐,行酒稽留,六博投壶,相引为曹,握手無罚,目眙不禁,前有堕珥,后有遗簪,髡窃乐此,饮可八斗而醉二参。日暮酒阑,合尊促坐,男女同席,履舄交错,杯盘狼藉,堂上烛灭,主人留髡而送客,罗襦襟解,微闻芗泽,当此之时,髡心最欢,能饮一石”,行文之优美,当真是令人读之口齿生香,含英咀华,陶然而醉!

但如果因为工程浩大、文笔优美、想象生动,便认定那确实是信史,未免过于感情用事。例如上面这段优美描写虽然显示了史迁非凡的文学才能,但同时也暴露了那多半是虚构——只有傻子才会真地相信齐威王和淳于髡的对话在经过数百年的战乱之后还能如此具体而微地传下来。

最后把《越王勾践世家》中有关范蠡的描写附在文后。范蠡乃勾践谋臣,为勾践灭吴立了大功,但他看破勾践只能共患难,不能同享福,成功后便飘然远去,改名“陶朱公”,在民间投机倒把、囤积居奇,变成了李录、沈同那樣的千万富翁。这里姑摘一段《史记》有关他最后下落的描写,请有兴趣的同志们看看,那和《聊斋志异》的风格是否一模一樣,而数百年后的司马迁又是怎么知道这种绝对不会进入官方记载的奇闻逸事的:

“朱公居陶,生少子。少子及壮,而朱公中男杀人,囚于楚。朱公曰:「杀人而死,职也。然吾闻千金之子不死于市。」告其少子往视之。乃装黄金千溢,置褐器中,载以一牛车。且遣其少子,朱公长男固请欲行,朱公不听。长男曰:「家有长子曰家督,今弟有罪,大人不遣,乃遗少弟,是吾不肖。」欲自杀。其母为言曰:「今遣少子,未必能生中子也,而先空亡长男,柰何?」朱公不得已而遣长子,为一封书遗故所善庄生。曰:「至则进千金于庄生所,听其所为,慎無与争事。」长男既行,亦自私赍数百金。

至楚,庄生家负郭,披藜藋到门,居甚贫。然长男发书进千金,如其父言。庄生曰:「可疾去矣,慎毋留!即弟出,勿问所以然。」长男既去,不过庄生而私留,以其私赍獻遗楚国贵人用事者。

庄生虽居穷阎,然以廉直闻于国,自楚王以下皆师尊之。及朱公进金,非有意受也,欲以成事后复归之以为信耳。故金至,谓其妇曰:「此朱公之金。有如病不宿诫,后复归,勿动。」而朱公长男不知其意,以为殊無短长也。

庄生闲时入见楚王,言「某星宿某,此则害于楚」。楚王素信庄生,曰:「今为柰何?」庄生曰:「独以德为可以除之。」楚王曰:「生休矣,寡人将行之。」王乃使使者封三钱之府。楚贵人惊告朱公长男曰:「王且赦。」曰:「何以也?」曰:「每王且赦,常封三钱之府。昨暮王使使封之。」朱公长男以为赦,弟固当出也,重千金虚弃庄生,無所为也,乃复见庄生。庄生惊曰:「若不去邪?」长男曰:「固未也。初为事弟,弟今议自赦,故辞生去。」庄生知其意欲复得其金,曰:「若自入室取金。」长男即自入室取金持去,独自欢幸。

庄生羞为儿子所卖,乃入见楚王曰:「臣前言某星事,王言欲以修德报之。今臣出,道路皆言陶之富人朱公之子杀人囚楚,其家多持金钱赂王左右,故王非能恤楚国而赦,乃以朱公子故也。」楚王大怒曰:「寡人虽不德耳,柰何以朱公之子故而施惠乎!」令论杀朱公子,明日遂下赦令。朱公长男竟持其弟丧归。

至,其母及邑人尽哀之,唯朱公独笑,曰:「吾固知必杀其弟也!彼非不爱其弟,顾有所不能忍者也。是少与我俱,见苦,为生难,故重弃财。至如少弟者,生而见我富,乘坚驱良逐狡兔,岂知财所从来,故轻弃之,非所惜吝。前日吾所为欲遣少子,固为其能弃财故也。而长者不能,故卒以杀其弟,事之理也,無足悲者。吾日夜固以望其丧之来也。」”